碳權是什麼?在減碳逐步走到淨零碳排之間,什麼樣的情況下會使用到買賣碳權及可能徵收的碳稅制度,而碳交易的趨勢從何而來?
現行有許多對於碳價、碳費等等不同關於碳排費用的名詞,目前也非每個國家都已開始實施碳收費制度,2050淨零碳排路徑已定,而碳收費機制是讓企業體到個人未來在面對逐步減碳的過程中,有所遵循的一個依據指標,制定並共同承擔碳排成本。
兩者都是使用在排放二氧化碳的服務或商品,課徵稅額或是徵收費用。碳稅是從末端排放徵收費用,類似垃圾袋隨袋徵收,製造越多垃圾,需花費更多費用購買垃圾袋的概念,減排的結果無法事先確定,但碳稅的價格明確,行政管理上只需將原有稅收體制納入碳稅;碳費則是從源頭排放徵收費用,類似台灣隨油徵收空汙費模式,加多少油就付多少費用,而非加油製造多少廢氣來決定。
台灣現行決定採取碳費制,2024年開始收取,目前訂定碳費收取標準約略300元/噸左右,環保署表示碳費收取對象初步以年碳排放超過2.5萬公噸業者,例如電力、鋼鐵、石化、化材、水泥等產業,收入專款用於溫室氣體減量工作、發展低碳與負碳排產業、補助與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,促進減碳發展。
碳權指的是碳交易的市場中,國家頒布法律作為碳市場的法源依據,買賣雙方可能是一間國家或企業所被允許的碳排放量,政府依據排放總量與減碳目標,每年核發排放配額,以總量管制為基礎,這也是現行碳權最為常見的管制模式。
目前歐盟、美國加州、南韓、紐西蘭都有運作成熟的市場,中國則在2021年7月中啟動全國層級的碳交易,以跟上世界趨勢。
排放配額發放數量主由政府控制,碳配額發行量由減碳相關法令為基礎,以各國貨幣舉例,貨幣發行量由中央銀行控制,世界各國的貨幣不等值,同理套用到碳市場因碳定價不同而不互通,如同各國發行自身的貨幣一樣。
總量管制的情況下,受管制的企業需繳交相對應的配額數量。假設當企業A需要更多排碳配額,可至市場購買,企業B排放量不到原先配額,可將剩餘部分放到市場賣出,得到額外收入。但若排放超標,則會受罰,上述情形是在未來碳權制定,搭配碳稅或碳費上路的碳交易趨勢。
但各國政府在「總量管制與交易」與「碳稅(費)」,兩種碳市場機制只會選擇其一.碳交易市場本身需要較高門檻及成熟市場執行運作,才有交易成立的可能性,但主因還是現在兩者並行會有衝突。一種是制定使用量,使用量少者出售多餘額度給需求者;另一種是照使用量收取費用,排碳量越少收取費用越低。
去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上決議,未來將建立全球統一的碳市場,也對未來的零碳排市場豎立全新里程碑。
台灣目前以修法來看,碳稅費機制是相對簡單、容易啟動的選項,未來等機制運作成熟,或許可朝龐大的碳交易市場邁進。
淨零碳排所制定的策略,企業體現在必須開始逐步減碳以達到政策目標,不論碳費、碳稅或碳交易都是讓企業體遵循的政策,而如何在體制下穩妥實行減碳,並增強企業發展,是未來政府與企業都必須思考的重要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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